摘要:以首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设立作为准自然实验,使用2009—2019年A股非金融业上市公司数据,系统探究产融合作对企业研发操纵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机制。研究发现,产融合作试点政策对企业研发操纵行为具有显著约束作用。作用渠道分析表明,产融合作试点政策通过完善产融信息环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抑制企业研发操纵。异质性分析显示,产融合作试点政策的研发操纵治理效应在政府补助力度较弱、聘有金融背景高管、处于非高科技行业与金融监管强度较低地区的企业更为凸显。基于此,建议积极完善产融合作试点工作内容,立足城市产融发展基础健全试点工作机制与监管体系建设,通过金融与产业部门双向赋能切实促进企业实质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