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使用2014—202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了政府混合激励政策对企业多元数字技术创新的作用,并对后续的经济影响进行了进一步探究。研究发现:政府混合激励政策对企业多元数字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财政和制度激励具有互补性。数字技术创新宽度和深度在对企业收益的影响过程中具有相互替代性。在此过程中,财政激励会削弱数字技术创新程度和宽度对企业收益的负面影响,并增强数字技术创新深度对企业收益的正向影响,而制度激励的作用正好相反。上述发现有利于重新审视我国政府混合激励政策的效果,并帮助企业发现数字技术创新的侧重点,为推动我国企业数字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文章目录
1 引言
2 理论假设
2.1 概念界定与解读
2.1.1 多元数字技术创新
2.1.2 政府混合激励政策
2.2 效应分析与研究假设
2.2.1 政府混合激励政策与企业多元数字创新
2.2.2 多元数字技术创新与企业收益
2.2.3 政府混合激励政策的调节效应
3 数据与变量
3.1 数据来源
3.2 变量设定
3.2.1 企业多元数字技术创新
3.2.2 政府混合激励政策
3.2.3 企业收益
3.2.4 控制变量
4 实证分析结果
4.1 政府混合激励政策对企业多元数字技术创新的影响
4.2 多元数字技术创新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5 稳健性检验
5.1 政府混合激励政策对企业多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