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是对当下我国城乡基层治理所做的重要战略部署。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核心是将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实现这一转化,需要着力于构建党组织引领与群众自治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格局。对鄂东F村的实证研究发现,构建党组织引领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关键在于重构治理网络来密切党群关系,激活治理机制来构造党群多重联结,提升治理效能来增强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党组织引领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遵循三重递进逻辑,空间层面的相互靠近以奠定基础,行为层面的协同联动以形成支撑,效果层面的互促共进以实现深化。对党组织引领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格局的学术阐释,在理论层面反映出党组织引领乡村治理的独特优势,有助于多维度立体化认识和理解党组织引领与乡村治理的紧密关系;在现实层面反映出要统筹推进党组织建设与构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以实现两者作用的共同发挥与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