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社会秩序变迁推动了乡村治理体系的重构,也为法治“亲民”理念提供了坚实的乡土基础。法治“亲民”具有国家法层面和乡土法层面双重维度蕴意,然而,其贯彻过程还面临基层立法汲取地方本土资源不足、基层执法中法律工具主义取向明显、基层司法人为割裂了法理情、基层治理制度化与规范化不足等困境。这些困境根源于“人治”惯性思维的影响和基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等方面。对此,文章认为需探索基层法治“亲民”的多元路径,转变执法思维、坚持实施“法律+”等多途径化解基层矛盾、加强“情理法”统一以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有温度的基层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