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公司研发项目专利业务选聘双证机构的采购公告

2026-10-17 00 0.08M 0

一、公开比选项目

选聘具有执业律师证及执业专利代理师证的双证机构。

二、选聘机构服务事项

序号 业务名称

1 专利技术情报分析(中国、欧专局或美国)有限定

2 专利技术情报分析(中国、欧专局或美国)

3 单件专利侵权对比分析与规避设计(国内同国外报价一致)

4 专利侵权风险尽职调查(中国、欧专局或美国)有限定

5 专利侵权风险尽职调查(中国、欧专局或美国)

6 在审专利提公众意见(中国)

7 风险专利稳定性分析(国内同国外报价一致)

8 无效宣告请求(中国)

9 单个项目专利挖掘与布局(不含撰写)

10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国)


三、服务商资质及能力要求 

1.服务商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提供信用中国截图,且信用中国无异常(提供支撑材料);

2.参与服务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年限大于5年(提供证明文件),且注册资本≥30万元且实缴不能为0(提供实缴不为0的支撑材料);

3.服务商具有双重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既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又具备《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执业律师人数不低于25人,执业专利代理师人数不低于8人(提供支撑材料),同时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不低于3人; 

4.服务商必须同时具备专利风险排查与应对、目标在审专利提公众意见、风险专利稳定性分析、无效宣告请求、项目挖掘与布局、国外专利申请等业务类型的服务能力和经验,并附带近三年优秀案例(提供签署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等);

5.服务商具有专业的知识产权诉讼团队,且具有诉讼实战经验(提供近三年代理诉讼案件证明),律所代理案件入选最高院或入选各省/市级法院评选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6.免费为我司提供后期委托服务项目的复盘总结培训或其他主题的专利培训(年度不少于2次)、现场沟通服务的次数不少于3次、知识产权相关咨询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若服务商不满足上述10项业务要求,将直接剔除,满足条件的请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数据需真实有效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入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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